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扩岗作用,助力拓展就业空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2022年在省内失业登记后处于未就业状态,其身份由各地依据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
2022年10月起,省厅按月将参保信息与上述两类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下发,各市应及时下载数据,通过失业登记时身份证信息、智慧就业信息系统接口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审核流程、发放时限、数据管理、畅通领安全办等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执行。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的,不影响其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对企业扩岗政策受益范围,是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策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宣传政策信息,精准投送政策,让企业普遍知悉运用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有效扩大政策效果。在执行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此件依申请公开)
编辑:陈晓喜
责任编辑:刘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