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扩岗作用,助力拓展就业空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文件精神,扩大扩岗补助对象范围。
发放对象: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其中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2022年在省内失业登记后处于未就业状态。
补贴条件: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享协议或分享承诺书。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补贴标准: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方式: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服务窗口申领。
发放期限: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发放。
编辑:陈晓喜
责任编辑:刘永军